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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拟对郁欢强等2名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的公告
     

    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第三十条、第五十六条以及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校研字〔202376号)第三十六条、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我校拟对以下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,具体如下:

    序号

    学号

    姓名

    学生类型

    符合以下情形予以退学处理

    1

    SF18168019

     

    郁欢强

    硕士

    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

    2

    SF18168020

     

    周渊

    硕士

    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

    如对本处理意见有任何异议,研究生可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院系提出陈述、申辩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如无异议,或者陈述、申辩的理由不成立,我校将作出退学处理决定。

    联系邮箱:yanc@hfcas.ac.cn

      

     

     

  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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